1.旧指男子在正妻以外娶的女人。
2.谦辞。旧时用于女子自称。
〈名〉
(会意。从辛,从女。甲骨文字形上面是“ň”(qiān)字,即古代刑刀,表示有罪,受刑。下面是“女”字。合而表示有罪的女子。本义:女奴)
同本义
妾,有罪女子给事者。——《说文》
八月臣妾。——《周礼·太宰》
纳女工妾三十人。——《国语·晋语》
臣妾逋逃。——《书·费誓》
妻子之外另娶的女人
《春秋传》曰:“女为人妾,妾不娉也。”——《说文》
梁嬴孕卜曰:将生一男一女。男为人臣,女为人妾。故名,男曰圉,女曰妾。——《左传·僖公十七年》
得妾以其子。——《易·鼎》
兑为妾。——《易·说卦传》
聘则为妻,奔则为妾。——《礼记·内则》
有妻有妾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》
毋以妾为妻。——《谷梁传》
复问其妾。——《战国策·齐策》
妾得无随乎。——汉· 刘向《列女传》
遂宠妾媵。清· 周容《芋老人传》
又如:妾媵(随嫁的人;泛指妾);妻妾(妻与妾);妾妃(姬妾);妾侍(姬妾侍女之辈);妾妇(小妻;侧室)
〈代〉
旧时妇女自称的谦词
妾不堪驱使,徒留无所施。——古乐府《孔雀东南飞》
妾事其父。——汉· 刘向《列女传》
妾闻志士不饮盗泉之水。——《后汉书·列女传》
必以告妾。——清· 林觉民《与妻书》
妾愿随君行》
又如:妾人(女子谦卑的自称);妾身(旧时女子谦称)
《说文》:“妾,有辠女子,给事之得接于君者。从辛(无下横),从女。《春秋》曰:‘女为人妾,妾不娉也。”妾,作为名词,指女奴,或旧时男子在妻以外娶的女子。作为动词,谓役使如女奴,或娶为小妻。作为代词,是旧时女子自称的谦词。妾亦为姓氏,见《万姓统谱·叶韵》。妾主要指中国古代一夫多妻制结构中,地位低于正妻的女性配偶,又称小妻、傍妻、下妻、少妻、庶妻等。在其他东方国家(如东亚、印度、阿拉伯世界)也有或曾有过类似存在。